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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的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网上申请系统今日开通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5-08-14

依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调整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调控政策的通知》(深交〔2015〕303号)的规定,调控中心已对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http://xqctk.jtys.sz.gov.cn,以下简称“调控系统”)进行了升级,对电动小汽车申请人的申请条件做了相应调整,于8月14日19时按照新的调控政策受理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本期(2015年第7期)受理电动小汽车申请的时间截止2015年8月18日24时,在此之前提交申请的个人或单位经审核合格后,可以参加2015年8月份举办的电动小汽车指标摇号。

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一、      个人申请

(一)     从未申请过增量指标的,参照“个人增量指标申请流程”。

(二)     本期正在参与摇号或竞价的,不能同时按新政申请电动小汽车指标。

(三)     已获得增量指标且已使用的,按以下方式办理申请:

1.用原有手机号码或申请编码登入调控系统(无需重新注册账号);

2.请点击个人主页面右上部操作栏“按新政申请电动小汽车指标”按钮进入申请指引界面,根据调控系统提示进行申请操作。

(四)     已获得增量指标,指标未使用且在有效期内的,按以下方式办理申请:

1.用原有手机号码或申请编码登入调控系统(无需重新注册账号);

2.请点击个人主页面右上部操作栏“按新政申请电动小汽车指标”按钮进入申请指引界面。

3.此类申请人不能修改身份信息,如果身份信息有变化的,请按操作提示办理。

二、      单位申请

(一)     从未申请增量指标的,根据单位类型,参照“企业增量指标申请流程”或“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增量指标申请流程”。

(二)     已申请增量指标且资格审核通过的,按以下方式办理申请:

1.用原有手机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登入调控系统(无需重新注册账号);

2.点击单位主页面右上部操作栏“按新政追加电动小汽车指标”按钮进入申请指引界面,然后根据调控系统提示进行申请操作。

 

      咨询电话:1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