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存量二手车公证书逾期未打印指标证明文件问题解决办法的公告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5-11-27
各二手车商: 为解决存量二手车公证书逾期未打印指标证明文件问题,我中心经与各相关单位多次协商,并报上级部门批准,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2015年10月31日前出具了存量二手车公证书,但因超出两个月申请时限未打印指标证明文件的存量二手车,各车商可于2015年11月28日9时起,登录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http://xqctk.jtys.sz.gov.cn/,以下简称“调控系统”)参照存量二手车指标申请流程办理。 2、2015年10月31日后出具公证书的存量二手车,其申请时限仍为两个月,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计算。各车商应及时登陆调控系统申请存量二手车指标证明文件。 3、存量二手车指标从取得之日起1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小汽车指标调控管理中心 2015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