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部分小汽车更新指标申请资格有效期的公告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0-05-07
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对社会生产生活的影响,结合小汽车调控管理工作实际,为方便企业、市民办理小汽车更新业务,经研究,决定延长部分小汽车更新指标申请资格有效期。具体公告如下: 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20年1月31日至2020年5月31日之间(含1月31日和5月31日)的小汽车更新指标申请资格,有效期截止日期统一调整至2020年6月1日。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5月7日 |